住宿注意事項
【住宿守則】
■ 住宿旅客請於 15:00 後辦理住宿登記,最晚 17:00入住;上午 11:00 前退房(逾時退房每小時加收NT$300)。
■ 早餐於 上午7:00會放置在一樓大廳,請依照房號自取。
■ 進入民宿請更換室內拖鞋,室內拖鞋請勿穿至戶外。大廳及戶外空間為共同使用空間,使用後請保特清潔,私人物品勿留置大廳與戶外空間。請勿任意移動室內擺設(如客廳餐桌、床墊等備品),戶外陽傘風大時避免打開使用。
■ 晚上 10 點後請勿大聲喧嘩,以免影響其他旅客及周遭鄰居安寧。(澎湖縣政府明文規定)。
■ 嚴禁攜帶寵物入内或使用瓦斯爐等危險物品,並請勿於室內吸菸,嚼食檳榔,違者需支付清潔費每房NT$10,000並拒絕提供住宿。
■ 響應環保,且離島水資源有限及避免糾紛,入住期間房務人員不會進房打掃、更換床被單、毛浴巾、補備品,如需要更換毛浴巾、補備品,請提前告知。
■ 離開房間時,務必將房門鎖上,並將電燈、冷氣、電器用品關閉,以確保住宿安全。
貴重的物品請自行小心保管,民宿不承擔保管責任。
■ 請依房型人數住宿,超出人數(6歲以上算一人),每人加收NT$500/天,此外住宿當天人數
若與預約房型人數不符,又不支付超出人數費用時,民宿可拒絕旅客住宿,並沒收訂金。
■ 如需加棉被:每條NT$200;枕頭:每顆NT$100。若因個人因素導致床墊、棉被染上污漬,需支付清洗或更新費用。
■ 戲水池使用規則 :請穿著泳衣。嚴禁跳水。為了兒童的安全,兒童需由家長陪同才能進入戲水池。
戲水池開放時間:早上8:00~晚上10:00。
■ 民宿內的鞦韆僅供遊客拍照使用,非遊樂器材,請勿大力搖晃,以免發生危險。若有損壞,需照價賠償。
■ 請愛惜民宿內部用品,勿將民宿內部用品(毛巾、具殼.等)攜帶出去,若有損壞遺失,需照價賠償。
■ 房卡與鑰匙請妥善保管,如遺失須賠償(重製工本費NT$800/組)。
退房時請記得將房卡與鑰匙歸還給櫃檯。
訂房後即代表同意遵守以上注意事項;如違反,本民宿保有拒絕客人入住之權利,並不予退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