住宿注意事項
入住注意事項⚠️
◾️入住時間16:00後,退房時間早上11:00前。
◾️請遵守宜蘭縣政府公告,縣內民宿從晚上10點到隔天早上8點,禁止喧嘩,敬請配合。晚上10點後禁止唱歌、烤肉及使用房內溜滑梯。
◾️不挑房型,入住人數6-8人提供2間4人房;如房間數另有需求,歡迎訂房後連絡民宿主人。
◾️民宿內禁止煎、煮、炒、炸。
◾️非住客及寵物請勿進入民宿內。
◾️未經同意請勿黏貼任何物品於民宿內的牆面上。
◾️請勿將民宿的室內拖鞋穿至戶外。
◾️民宿不提供使用廚房及洗衣機。
◾️請勿任意移動民宿內之桌、椅、床。
◾️進房後,民宿主人將與房客核對大浴巾、小毛巾、吹風機、電視搖控器及冷氣搖控器數量,退房後,如有短少,將對房客提出新品求償費用。
◾️因顧及房客安全,嚴禁房客於客廳沙發跑、跳。
◾️民宿主人同住於民宿內。
◾️為維護住宿品質,請依房型人數入住,如需加人,請事先告知,費用另計。(入住人數如超出預訂時所告知人數,民宿主人將有權拒絕多出之人數進入民宿所有範圍)。
◾️如需烤肉,另加收1000元清潔費。
◾️請勿延遲退房。若延遲退房,每房每小時賠償300元。
◾️外出時,請鎖好房門,並隨手關閉客房內電燈、冷氣等電器用品。
◾️個人貴重物品,請自行妥善保管,如有遺失,恕不負責,敬請見諒。
◾️禁止吸毒等違法行為,若經發現一律報警處理。
◾️屋內之傢俱、電器、擺設、器具等為民宿財產,若有折損或遺失,敬請照新品價格賠償。如果有任何毀損或無法使用的情形,請及時通知,以便我們可以為下一個客人做準備。
◾️於海邊及溪邊戲水後,請就地清洗完畢再進入民宿,如將沙、石帶進民宿,酌收清潔費5000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