住宿注意事項
逾時退房:
1.12:00-15:00收半天租金
2.15:00之後收整天租金
供應餐食:使用餐食均請配戴阿信農場之腕帶以做辨識
入住規範:
1. 禁止在帳篷內外擅自(生火)或燃放煙火 ,勿擅自連接插座避免因跳電造成的公共危險。
2. 帳篷內外設施、家具請愛惜使用,若造成損壞需照價賠償。
3. 為保持營帳區安寧,22:00後禁止大聲喧嘩、噪音。
4. 理性適當飲酒,避免影響他人休息。如造成設備損壞需照價賠償。
5. 禁止在帳篷內吸煙、嚼檳榔、賭博行為。
6. 貴重物品請自行妥善保管。
7. 離開帳篷房間時請自行鎖門並妥善保管感應卡。(遺失需賠償$1000元。)
8. 帳篷內外禁止黏貼海報、貼紙或塗鴉,損壞需照價賠償。
9. 若有需要在帳篷內佈置花卉、氣球等(例如:求婚…)需提前告知,獲取同意後再自行佈置,並請於退房前清潔乾淨,佈置時請勿使用黏貼工具,如未清除佈置物,酌收清潔費500-5000元。(另提供客製化收費佈置)
10.園區內與自然生態共存,為維護大自然生態不噴灑農藥滅蟲、殺生,故請貴賓們自行防蚊蟲蛇獸,園區不因大自然生物所產 生之任何叮咬而負責賠償責任。
11.若有毛小孩入住,請家長詳讀規範公約。毛小孩(寵物限重量15kg)每隻收1,000元(不含餐食)
12.如有其他相關問題,請電洽服務專線 08-8869696 / 18:00後洽0910-675525
入住期間活動:
1.農場園區導覽(活動時間:下午15:40-16:00)
2.可享農場內活動「手做冰淇淋DIY」乙次(活動時間:下午16:00-17:00)
3.可享用悠活渡假村內的公共設施
4.可享「夜探梅花鹿(需事先預約)」或「悠活渡假村的星空夜秀(時間 20:30-21:30 )」
*續住另享農場內活動「巧克力DIY」或「香草精油DIY」乙次
寵物住宿公約:
一、 攜帶寵物犬、貓及其他哺乳類動物入園之遊客,入園前應填妥寵物犬、 貓及其他哺乳類動物(以下稱寵物)規範同意書。
二、 本服務僅限露營客人所攜伴前來之寵物一起同宿服務;不擔負其身心健康照料與保管責任。
三、 攜帶寵物請於預訂營帳時主動告知,每房最多可攜中小型動物 15kg 以下 1 隻(例如:貴賓、約克夏等)每隻收1,000元(不含餐食)
四、 入住前請先將寵物洗澡與除蚤完成,禁止在帳篷內替寵物洗澡。
五、 露營期間,若寵物發生任何需就醫狀況,農場可提供恆春本地動物醫院就醫資訊;醫療費用全額需由家長自行負擔。
六、 若於農場內棄養寵物,將依法向警察機關檢舉。依照動物保護法規定,若飼主惡意遺棄動物,可處罰新台幣一萬五千元以上。舉報後棄養事實成立動物將交由相關機關處置,以上依法辦理,不得異議。
七、 離開營帳請全程繫牽繩(繩長 2 公尺內),或放置於推車、提籃內,且不得進入未開放場所,違者如情況嚴重本農場有權拒絕入住且不退還露營費用、訂金。
八、 勿單獨將寵物放置營帳內無人照應,以避免發生意外。
九、 床單、毛巾、布巾備品一律不提供寵物使用,切勿讓寵物上床。如有違反事宜須照價買回。
十、 寵物如有不聽指令或產生攻擊行為,應立即將寵物帶離園區。園區內所發生之情事,由飼主自行負責。若寵物造成房內設施毀損髒汙,或造成攻擊行為導致人員受傷或有違本住宿公約之約定,家長必須負擔後續相關賠償責任。
十一、 若違反上述規範,家長則須支付 5,000 元罰金。
十二、 考量園區安全「蛇類、蜥蜴類、鳥禽類、節肢動物類等」暫不開放接待。
十三、 部分犬種暫無法接待:比特犬、藏獒、鬥牛獒、杜賓犬、羅威那、德國牧羊犬、日本土佐犬、紐波利頓犬、阿根廷杜告犬、巴西非勒犬,及寵物行為出現明顯攻擊行為者恕不接待。
十四、 寵物食品、用品離開農場時請自行帶走,禁止遺留場區。
十五、 為維護每位貴賓擁有的舒適環境,如寵物於農場內大小便後應立即清理,並丟棄至垃圾桶。
十六、 上述規範經勸導仍不遵守,需配合管理單位要求,攜帶寵物離開園區, 並不得要求退費或賠償。
十七、 如有未盡事宜,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。
手機訊號:
台灣大哥大:■良好 ☐普通 ☐訊號差 ☐收不到訊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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