選擇方案
行程簡介

郵輪簡介
全亞洲最大、最新,基隆港有史以來最大噸位郵輪-MSC地中海郵輪榮耀號,名字中的Bellissima在義大利文中有「至高無上之美」之意,郵輪上休閒設施應有盡有,包您玩得盡興;多家不同風情高級餐廳,讓您吃得開心。在郵輪上的時候,就是最棒的休閒度假模式,紓解身心、養足體力,準備迎接岸上精采觀光行程,為大家獻上絕無僅有的奢華海上郵輪體驗。
噸位數:172,000噸
載客數:5,655人
艙房數:2,217間
長度:315米
寬度:43米
甲板:19層
艙房介紹
*有關郵輪公司的設施照片、同房型的裝潢擺設與實景可能有些許差異,照片僅提供參考,請依照郵輪公司安排為主*
【陽台艙】
可入住人數:2人、3人、4人。
坪數:約6坪
● 雙人床可轉換成兩張單人
● 寬敞的衣櫃、空調、電話和保險箱
● 互動電視,迷你酒吧(付費)和吹風機
● 帶淋浴或浴缸的浴室
費用說明
【費用包含】
- 郵輪船票費用
- 郵輪港務費
- 郵輪免付費餐廳提供之餐食。
- 郵輪免費設施之使用,如游泳池、健身房、表演秀...等。
【費用不包含】
- 不含遊輪艙房服務費(內艙、海景、陽台艙:18 美元 / 每人每晚;YC 地中海遊艇會套房等各房型:21 美元/每人每晚),請於船上自行支付。
- 不含遊輪停靠國機票、簽證。請自行備妥所需證件前往碼頭辦理登船手續。
- 不含停靠點岸上觀光行程及岸上觀光之交通及餐食等支出。
- 不含船上私人之消費:如船上之個人服務、飲料酒類、洗衣、電話、電報及私人交通。
- 船上付費餐廳
- 單訂船票不含旅行業責任保險。(為保障您自身的旅途安全,建議您於出發前自行投保旅遊防疫、海外醫療、旅遊平安險、旅遊不便險等,以建立周全的旅遊保障。)
<郵輪艙房服務費依郵輪公司公告為準,費用將自旅客的船上消費帳戶計算並由郵輪公司收取>
注意事項
- 請旅客務必檢查護照有效期達六個月以上,並請告知同行旅客務必攜帶護照以辦理登船手續。
- 訂購前請閱讀 MSC 特別協議同意書 同意後再下單。遊輪公司基於環境之不可抗拒因素或基於旅客安全考量,可於未事先通知的情況下,對行程中登船、抵/離港時間及停泊港口,做出必要的變更。若有上述的情況發生,遊輪公司及本公司不負任何退款和賠償責任。
- 根據遊輪公司的規定:在行程中懷孕滿24週的婦女及未滿6個月之嬰兒禁止登船;未滿 18 歲不得單獨報名參加航程;每房須至少有一名年滿 21 歲旅客入住。
- 在遊輪上,艙房內禁止使用所有非遊輪公司提供的電器用品,故如需要冷/熱開水,請自備容器,可前往遊輪上的自助餐廳取用。
- 在遊輪旅遊時,適時給予服務人員些許小費,是一種國際禮儀,亦是一種實質性鼓勵與讚許。
- 旅客責任提醒:
- 凡參加遊輪行程者,須遵守各國法律,並持有有效護照及簽證。如因個人理由或簽證及護照問題,遭某一國家拒絕入境,或被拒絕登船者,旅行社概不負責。
- 旅客若因自身問題而被拒絕入境或拒絕登船者,其旅費恕不退還。若因此所需額外費用, 如交通安排、住宿等須由其個人負則必承擔額外費用。
- 其他規定
- 訂位資格:年滿 6 個月以上。
- 如有糖尿病患、需自行攜帶針劑或腹膜透析等特殊藥品之洗腎患者,及患有心臟病等情況之旅客,報名時請先告知,並出具中、英文版的醫生診斷證明【需加註『適合上遊輪旅遊』/『Fit to travel at sea』】、並必須經由遊輪公司核准。
- 懷孕 24 星期以下之孕婦必須出示醫師證明適合在船上旅遊,懷孕 24 星期(含)以上之孕婦不能登船航遊。
- 旅客如未符本條前述各項規定,旅客應自擔責任,遊輪公司除不負退款責任外,旅客並應依相關規定支付取消費用。
- 所有年齡及週期以航程結束當日作計算。
- 遊輪提供部分三人、四人入住的房型,但所有艙房皆無法提供額外加床服務,建議您在訂購艙房時一併確認入住人數,訂購完成後將無法調整房型,請您見諒。
- 此商品為單訂船票,不含旅行業責任保險,建議您自行投保旅遊平安險、海外醫療險、旅遊不便險。
- 此行程為自由行,不含領隊。
- 以上艙房價格皆為保證房,房間位置恕無法指定。如您欲指定房間位置(如 5 樓船中),可來電/來信客服,將另外替您進行報價。
- 郵輪訂位入名單規定:
- 根據遊輪公司的規定:訂船艙需要使用護照上的正確名字,一經訂位完成後,將
- 無法更動任何名字及艙房。請各位貴賓在訂購的時候,一併繳交正確的護照影本。
- 旅客為雙重國藉身份時(持一國以上護照),遊輪開票名單必須為登船所用該本護照之姓名。
- 若旅客未於期限內提供相關正確資料,而造成旅客無法順利登船,遊輪公司及旅行社概不負責。(護照需自返國日起6個月有效期,役男需加蓋出境章)
- 旅客須自行申辦停靠國所需簽證。
- 以上艙房價格皆為保證房,房間位置恕無法指定。如您欲指定房間位置(如 5 樓船中),可來電/來信客服,將另外替您進行報價。
訂購流程
退訂政策
適用艙等:【陽台艙】
甲方如解除主約(下簡稱取消),取消其遊輪旅遊行程,乙方得依以下規定向甲方收取消費用作為損害賠償:
(a).於出發前工作天 45 天以上工作天取消者,將沒收 TWD 5,000 / 人為取消費用。
(b).於出發前工作天 44-29 以上工作天取消者,將沒收全額船艙費之 40% 為取消費用。
(c).於出發前工作天 28-15 以上工作天取消者,將沒收全額船艙費之 80%為取消費用。
(d).於出發前工作天14天工作天(含14天內)取消者,將沒收全額 100 %船艙費為取消費用。
※ 特定航程或特別日期,如跨年、農曆春節及公眾連休假期時,預訂確認後即不得取消,任一時間點取消,取消費用皆為所收取艙房費之100%。
※ 如同住艙房中任一人取消(或出發當日因故無法登船),除收取上列適用之取消費用外,如因此取消而產生單人住宿時,此單人住宿必須補繳2倍單人費用。
※ 訂位後產生之換人、艙房降等、調換房間手續費、更改出發日期及取消費用等變更,屬更改事實已成立,該費用不得因日後航程通知取消、更改既定航程或不可抗力因素取消航程而退還。
※ 上述天數計算以上班工作日為計算標準,若遇假日期間,日期需往前推算至上班工作日為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