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.關於攜入物品與行為 禁止帶進影響其他客人的物品或行為 A 動物,鳥類等(不包括盲犬等) B 法律禁止的興奮劑,麻藥和其他化學物質 C 容易點燃 / 容易引起明火 / 容易揮発 / 油類,或對身體有害之物品 D 槍,劍 或其它同類型產品 E 大型或過量的物品 F 發出惡臭的物品 G 垃圾或防礙衛生的物品 H 私自攜入電器製品及調理器具在房內使用 I 本旅宿禁止攜帶入客房內的物品 高聲唱歌/大聲講話/嘈雜 & 散發難聞氣味的物品 & 違背公序良俗 對其它客人發送傳單、宣傳 將旅宿內的設備或物品移動/加工/攜出,並當作其它用途使用 客房以外的地方放置私人物品 進入客房以外的地區 以營利為目地的活動 防礙安全與衛生的所有行為